6個月,到期前可免費申請展延一個月。
可以,
市府辦理設立申請時候,需要攜帶與商務中心的租約、房屋稅單、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
市政府設立核准之後,公司即取得統編,屆時購買物品就可以打統編
請查詢營業項目後,提供至【細類代碼】,以辦理預查
代碼範例:
F106010 五金批發業
參考網址:
請至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:
台北市
設立、增加營業項目、遷址
依都市計畫法第51條規定,公共設施保留地,不得為妨礙其指定目的之使用,但得繼續為原來之使用或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,其相關規定應由用地主管機關認定,爰如營業場所預先查詢案件查詢結果為洽其他單位時,煩請撥打電話:02-27208889/1999轉分機6485、6491,提供營業場所查詢案件之案號及電子信箱,商業處將協助洽詢相關單位後,儘速以電子郵件回復。
不需要
https://fbfh.trade.gov.tw/fb/web/homef.do
若開立公司戶,除了需要攜帶公司的相關正式文件,也會需要攜帶負責人本人的證件。
因每家銀行皆有應備文件清單,請務必向前往辦理的銀行分行取得文件清單,避免白跑一趟。
因應洗錢防制法,必須親自前往銀行辦理開戶。